區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建筑業發展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市、區建筑業改革發展戰略、規劃。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建筑業管理服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區建筑業行業管理服務。承擔建筑安裝、裝修裝飾、勘察設計市場、建筑業有關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管理的事務性工作。組織協調建筑業企業參與區外工程承包、建筑勞務合作并提供必要服務。參與全區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負責全區建筑業統計和信息管理。
(二)指導建筑業企業開拓境外建筑市場,發展對外技術交流。
(三)配合做好全區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參與建筑業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參與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管理的事務性工作。
(四)負責全區建筑領域科技推廣應用,推進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負責有關從業人員培訓的指導。負責全區建筑業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施工工法和國家專利的申報。負責建筑產業現代化、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政策的指導實施。配合做好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評聘。
(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